绍兴要债公司成功调解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货款8万余元
时间:2026-02-26 点击:14 次 名称:必成绍兴讨债公司 来源:https://shaoxings.wjfzxh.com/
绍兴要债公司成功调解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货款8万余元。案件审理终结后,李某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我对欠款的事实和金额均无异议,也并非故意拖欠,只是目前店铺生意不佳,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8万多元。”
张某:“我也理解做生意的不易,只要你能够按时还款,我同意分期支付。”
执行过程
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李某。李某表示,其经营的小型商铺受市场环境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但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希望与张某协商还款方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首期支付2万元,剩余6万余元分4期支付,每月月底前支付1.5万元。截至目前,李某已将全部拖欠货款结清,案件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官提示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应恪守契约精神,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产生民事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沟通,合理提出履行方案,切勿逃避、抗拒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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